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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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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读者规则及相关规定

流通库借阅规则

工具书阅览室规则

现刊阅览室规则

读者学习室(读者自修室)规则

关于盗窃书刊的处理决定

关于书刊遗失、损毁处理的决定

流通库借阅规则

一、进入书库须出示本人一卡通,无本人一卡通不准入内,若发现使用他人一卡通则将扣留。

二、流通一库、二库、三库、四库、五库总出入口及借还处在图书馆大厅北侧。

三、图书馆本部对读者开放的书库有流通一至五书库;东校区对读者开放的书库有博文借阅中心。两校区图书目前暂时不互通借还。

四、书包、书籍除本馆所借图书、等物品可带入书库,也可将物品存入图书馆大厅自动存包橱内。

五、进入书库借书必须使用代书板代书板为挑选图书避免乱架而设置,每抽出一本书时要把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借书完毕要把代书板放回原处,严禁乱拿乱放,要自觉保持书架整齐。

六、教师读者每人限借32册,其中流通书库限借20册,院系资料室限借10册,过刊阅览室限借2册,借阅期限为90天,续借期限为30天;学生读者每人限借6册,借阅期限为45天,续借期限为30天,需要续借的图书应在借阅期限内办理,图书续借后应牢记还书日期,并按时归还。

七、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时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若发现缺页、涂划、污损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盖章确认后方可借出,否则责任自负。

八、一卡通要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折叠、外借等,若丢失,请及时到借还处办理挂失手续,并到一卡通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否则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工具书阅览室规则

一、我校师生凭校园卡进入阅览室。

二、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阅览区,领取代书板。选取图书时,请将代书板放在该书陈列处,以防错位。选取后,在本室阅览区区内查阅,阅完后将书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选取图书过程中,每次只选取一册,请勿多拿乱拿乱放,要自觉保持书架整齐有序。

三、阅览室的工具书、现刊、报纸等文献资料仅供室内阅览,确有复印需要的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阅览室向教职工提供过期期刊(非当年期刊)的外借服务,每人限借两册,借期为三个月。

五、借阅的书刊报纸等文献资料应注意爱护和保管,若出现遗失或损毁等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六、读者携带的书包、书籍等私人用品请放在阅览区外的橱柜内。

七、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存,请勿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

八、遵守公共秩序,不用书本和其他物品占座,相互谦让,不争抢座位。室内不得喧哗、讨论或争论,要保持手机静音。要讲文明礼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九、维护公共环境,自觉保持室内整洁。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桌面洁净;不带食物入室,不随地吐痰,严禁在楼道及室内吸烟。

十、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随意挪动室内设施,请勿擅动配电箱开关。离开时,将椅子放归原处,将自带物品带

现刊阅览室规则

一、我校师生凭校园卡进入阅览室。

二、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阅览区,领取代书板。选取期刊时,请将代书板放在该期刊陈列处,以防错位。选取后,在本室阅览区区内查阅,阅完后将书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选取期刊过程中,每次只选取一册,请勿多拿乱拿乱放,要自觉保持书架整齐有序。

三、借阅的书刊报纸等文献资料应注意爱护和保管,若出现遗失或损毁等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四、读者携带的书包、书籍等私人用品请放在阅览区外的橱柜内。

五、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存,请勿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

六、遵守公共秩序,不用书本和其他物品占座,相互谦让,不争抢座位。室内不得喧哗、讨论或争论,要保持手机静音。要讲文明礼貌,听从工作人员管理。

七、维护公共环境,自觉保持室内整洁。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桌面洁净;不带食物入室,不随地吐痰,严禁在楼道及室内吸烟。

八、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随意挪动室内设施。离开时,将椅子放归原处,将自带物品带走。

读者学习室(读者自修室)规则

一、本室仅限本校读者自修学习,非本校人员请勿入内。

二、做文明读者。要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不得穿背心、超短裙、露脐装、拖鞋等进入阅览室。

三、本室实行预约申请固定座位管理制度,读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按照预约座位管理流程申请座位。

四、严格遵守图书馆及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与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找管理人员解决,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五、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室内秩序。读者不得在室内接听手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严禁私自拍照、空打卡等不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六、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污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不携带食品、饮料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阅览室。读者离开时,须自觉整理桌面物品,保持桌面卫生整洁。

七、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爱护公共财产。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阅览室。自觉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不得私自挪动或使用。注意用水用电安全,不私动电路开关。自觉培养节约用水用电良好习惯。对危害公共财产和个人物品的行为,给与制止,并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八、自身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关于盗窃书刊的处理决定

图书馆的书刊是学校的财产,是师生从事教学、科研和学习的宝贵财富,不允许任何人窃为己有,全校师生员工应与盗窃书刊的行为作斗争。为防止和杜绝盗窃书刊的现象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一、盗窃书刊未遂或追回原书刊的,按原书刊价的20倍罚款。

二、盗窃书刊未追回的,按原书刊价的30倍罚款。

三、对盗窃书刊者,除按第一、二条规定处以罚款外,并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分别对其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盗窃书刊者必须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视其态度停止借阅1-2个月。

关于书刊遗失、损毁处理的决定

读者对所借图书,应注意爱护和保管。对于遗失或损毁书刊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书刊,原则应赔偿原版书刊。所赔图书必须为正版新图书;所赔图书页码、价格不得低于原书;如无法购得原书,应购买与原书内容相关的图书。如买不到原版书刊,按以下规定赔偿:

1.馆藏复本较多,又不难补充的一般中文书刊,1991年及以后出版的按原书刊价的3倍赔偿;1985年至1990年出版的按原书刊价的4-6倍赔偿;1984年及以前出版的按原书刊价的6-8倍赔偿。

2.使用价值较大或不易补充的中文书刊,以及国内影印的外文书刊,1991年及以后出版的按原书刊价的3-5倍赔偿;1985年至1990年出版的按原书刊价的8-10倍赔偿;1984年及以前出版的按原书刊价的10-12倍赔偿。

3.国外出版的书刊按原书刊价的6-8倍赔偿。

4.线装书按原书刊价的8-10倍赔偿。

二、损毁书刊按以下规定处理:

1.在书刊上圈划、涂抹、留有水渍等,能清洗处理干净的赔款1元,严重的按原书刊价赔偿。

2.撕页、裁挖书刊,影响书刊内容的完整及流通,应赔偿原版书刊并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如买不到原版书刊,按原书刊的12倍罚款。

3.损毁书刊赔偿后,原书刊仍归图书馆所有。

三、遗失、损毁多卷书及期刊合订本,按以下规定处理:

1.遗失、损毁多卷书的一册或数册,应按全卷书价赔偿,其赔偿数按第一、二条规定处理。

       2.遗失、损毁中外文期刊合订本,应按全年的刊价赔偿,其赔偿数按第一、二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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