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德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现将4起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乐陵市寨头堡乡落实上级禁毒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乐陵市委、市政府、乐陵市禁毒委员会多次安排部署禁毒工作。2020年4月,乐陵市禁毒委员会专门召开全市禁毒工作会议部署禁种铲毒工作,会后寨头堡乡召开会议安排辖区禁毒工作。但是在安排部署后,寨头堡乡党委政府没有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禁毒工作流于形式,不求实效;派出所负责人没有按要求对各村禁毒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管区负责人仅安排各村开展宣传,没有对入户排查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各村党支部书记和网格员,没有入户进行排查。2020年5月,经省禁毒委现场核实,发现寨头堡乡非法种植罂粟1375株,郑庙村、盖家村、尹道口村3个村被列为乐陵市禁毒重点关注地区,造成不良影响。乐陵市纪委给予盖家村党支部书记盖建龙、尹道口村党支部书记尹金林、郑庙村党支部书记段文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寨头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许敏,副乡长、派出所所长刘昭军,管区书记王道鑫、藏佃庆、韩立军党内警告处分;寨头堡乡党委按程序对3名网格员作出相应处理。寨头堡乡党委向乐陵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乐陵市委给予乡党委书记李付刚诫勉谈话。
宁津县张大庄镇相关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麦收期间农田失火问题。2021年6月,宁津县张大庄镇张户头村党支部书记张书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没有对防火情况进行认真巡查和严格监管,导致本村在麦收期间农田失火,过火面积达110亩,造成严重后果。张书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张大庄镇包村干部王志强、分管环保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张新周,在工作中均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农田失火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张书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志强、张新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津县委对张大庄镇党委书记刘俊江进行通报批评,对张大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建军进行约谈。
平原县恩城镇小杨村相关人员在旱厕改造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8月,在恩城镇小杨村旱厕改造验收过程中,小杨村党支部书记杨淑军、一组原组长杨芳振、二组原组长李兴中违反上级旱厕改造部署要求,工作中弄虚作假,在16户村民未进行实际改造的情况下,通过伪造材料完成旱厕改造工作,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平原县恩城镇党委分别给予杨淑军、杨芳振、李兴中党内警告处分。
武城县甲马营镇刘古庄村党支部委员、网格员柏香芝落实上级环保工作要求不力问题。2021年3月,刘古庄村内一处大坑玻璃钢下脚废料持续燃烧2天,一直无人上报处理,直到被群众电话举报后,甲马营镇政府才组织消防人员前往处置。柏香芝作为该片区的网格员,落实上级环保工作部署不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敷衍应付,对环保禁烧工作巡逻不到位,对问题应知不知、应报不报,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武城县甲马营镇党委给予柏香芝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职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心怀“国之大者”,坚定政治方向,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改进作风、真抓实干,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为推动全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