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张乐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乐天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滥用权力,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纪法观念淡薄,虚开发票报销费用,办理并使用虚假户籍和身份证件;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乐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乐天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终止其聊城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