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信息中心)馆长(主任)韩廷水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月,韩廷水带领学院10名教职工赴南京参加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到厦门旅游,旅游产生费用共计25207元,以培训费名义在学院财务报销;调查期间,其主动退赔相关费用。韩廷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博兴县市场监管局工会负责人姚军等人公车私用等问题。2016年8月,姚军乘坐湖滨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高会村驾驶的公务用车到某企业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和礼品。
(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