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读者对图书馆各项服务及文献资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各种突发事件和争议,提高图书馆各部门协作配合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图书馆自2023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值班馆长”制度。每周周三、周五上午9:00至11:00,馆长或部主任轮流在总服务台值班。
值班馆长应按照工作要求,协调统一、各司其责,做好引导、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听取读者意见,协助回答各类咨询问题,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解决纠纷,保障大厅咨询工作的正常运行。
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做好咨询答复工作。对于能答复清楚的问题,要热情、耐心、详尽地做好咨询答复工作,并做好记录。
2.做好引导工作。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解释清楚,引导师生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3.做好师生投诉的接待受理工作。对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图书馆办公室反馈。
图书馆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