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桑恒昌诗社。
第二条社团类别:桑恒昌诗社属于文化艺术类社团,致力于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的文化艺术修养,是学生自愿参加所组成的非营利性校级社团。
第三条社团宗旨:以诗会友,传承经典,精益求精,多元融合,互相启迪。
第四条桑恒昌诗社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德州学院规章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团精神。
第五条诗社在学校团委和图书馆的指导、监督管理下统一组织开展活动,并严格遵守《桑恒昌诗社管理办法》。
第六条桑恒昌诗社建立并完善的一切规章制度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诗社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应自觉遵守本章程规定。
第二章成员制度
第七条成员资格
(一)每年9月、10月发布招募公告;
(二)符合条件者可直接到桑恒昌诗社自主申报;
(三)经桑恒昌诗社秘书处面试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并填写提交《桑恒昌诗社成员申请表》成为注册成员;
第八条成员裁退
(一)社团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成员无故参加社团的固定活动等未满两次,视为自动退出,予以除名;
(二)凡不遵守国家规章制度、本社团规章制度,有损本社团形象者,视其情节轻重,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九条成员权利
(一)成员有权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二)成员有权参加桑恒昌诗社提供的业务培训,参加诗社的各种会议、活动;
(三)成员对诗社相关权益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成员可本社团推荐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五)成员可享有学校“文体活动类”项目1个学分;
(六)成员优先参与桑恒昌诗社的文体竞赛等活动,参加活动表现优秀的可以获得证书或奖品;
第十条成员义务
(一)遵守桑恒昌诗社章程及相关规定,执行诗社决定,服从诗社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遵守学校和桑恒昌诗社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诗社资料及相关设施设备,积极为桑恒昌诗社事业做贡献;
(三)收集反映学生对诗社的要求、建议与意见,了解学生动态,关注桑恒昌诗社的发展;
(四)自觉维护诗社的名誉和形象,扩大诗社在全校师生中的影响;
(五)成员有权对诗社的不良现象或不好做法提出反对,并可以向主席团提出好的建议;
(六)积极准时参加主席团组织召开的每次会议,不能按时参加者应事先请假;
(七)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诗社监督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组织机构
诗社在图书馆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学校和桑恒昌诗社的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社团设立主席团,是桑恒昌诗社的最高机构,主席团的成员由四部一处(即诗歌编辑部、诗歌策划部、诗歌活动部、网宣部、秘书处)所有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人员设置
社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席、副主席任期为一年,在图书馆指导老师指导下,通过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或罢免;
另设秘书长1人,秘书处部长3人,各部设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各部门负责人在桑恒昌文学馆指导下,通过主席团选举产生或罢免;
各部处人员设置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选拔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纪律性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践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良好口碑和较高威望;
(三)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合作能力、注重工作效率、性格开朗、做事果断有主见、时间观念强;
(四)具备优秀的表达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和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富有开拓意识,有很好的心理承受能力;
第十四条工作职能
(一)主席团工作职能
1.负责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管理制度,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秘书处部长和各部部长,决定社团成员的录用和除名;
2.负责社团的重大决策与全面工作部署,指导开展文体等活动工作;
3.负责筹备召开主席团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主席团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负责监督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5. 主席团会议至少每月召开1次,可利用线上、线下形式召开;
6.负责审议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7.决定终止事宜和社团其他重大事宜。
(二)主席的工作职能
1.提供经验指导,以及具体活动咨询、监督;
2.主持社团的全面工作,负责社团统筹安排,活动计划的制定,活动总结呈报以及各部处的协调工作;
3.负责诗歌策划部和诗歌活动部的工作协调安排;
(三)副主席和秘书长的工作职能
1.负责协助主席全面工作,对社团内重大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社团的制度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计划,协调各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
3.负责诗歌编辑部和网宣部的工作协调安排;
4.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协调安排;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及经费使用原则
(一)社团经费主要来源于图书馆办公经费,并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学校团委有关规定,不收取成员会费;
(三)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四)社团遵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接受图书馆监督,每月末向图书馆办公室提交下月的《桑恒昌诗社活动申请经费审批表》,经图书馆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做出经费预算,活动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主席团讨论通过。主席团会议召开须有2/3以上主席团成员出席,其对章程修改的决议须经到会主席团成员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章社团活动与终止
第十七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与内容
(一)活动地点:桑恒昌文学馆或其他活动所需地点。
(二)活动内容:
1.组织成员定期开展诗歌作品分享会,大家相互交流自己创作的诗歌,分享创作背后的故事和感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举办各类文体活动等比赛,如书法比赛、剪纸比赛、辩论赛等,通过与其他成员的竞争与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创作水平和文学素养;
3.与其他社团合作,开展跨社团的文化活动,拓展社团的表现形式和传播途径;
第十八条社团的终止
严格遵守《德州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出现违反情况按章程终止社团;
第七章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程序
第十九条负责人选举
(一)产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前50%的学生,经组织推荐、自荐、群众举荐等多种渠道产生候选人后,通过民主选举、公开竞聘等方式产生,并报桑恒昌诗社审批;
(二)选拔流程
1.发布通知:公布负责人岗位、报名资格条件、选拔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2.推荐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报名自荐;
3.资格审查:根据负责人选拔任用条件,由秘书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公开竞聘:桑恒昌诗社候选负责人公开演讲,主席团成员组成评审团,在《桑恒昌诗社负责人换届竞聘评分表》上根据其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办公软件技能、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团队认同感、应对挑战和困难的态度、受挫后如何调整状态七个方面进行打分;
5.讨论决定:根据公开竞聘情况,主席团对竞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通过后,开展为期2—3周的实习培训,根据实习期表现,经会议讨论由到会主席团成员2/3以上无记名投票后确定新任负责人人选;
第二十条负责人的罢免
负责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主席团商议后将对其予以罢免,空缺职位由替补人选竞聘后决定:
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犯严重错误,对社团造成恶劣影响者;
2.隐瞒真实工作情况、弄虚作假者;
3.未经审批违规开展活动者;
4.在职期间或实习期间无作为、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无故多次缺席桑恒昌诗社会议或部门例会、导致管理混乱者;
5.学业成绩不及格或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不在前50%的学生等其他原因;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社团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德州学院桑恒昌诗社核准之日起生效
德州学院桑恒昌诗社
2024年11月30日